😢趙介佑事件的提醒之二
北投分局事件重傷執政形象,但冰凍三尺,非一日之寒。
各地警局、分局、偵查隊、派出所都有名稱、組織不一的各種支援團體和義務幹部。甚至支援系統也還有以顧問為名的第二層支援。
要人家出錢必然付出代價,如果只是吃飯聯誼還好,但怕的是提供不能為外人道的特殊待遇。
警方享有執法權力,但各級單位向外募捐,多半私下為之,來源和支用均不受監督,成了主官的小金庫。即便少數警分局訂有鬆散的「捐款運用管理要點」,但訂了也等於沒訂。
建議當政者把這個事件的傷害,轉化為推動改革的動力,儘速訂定各級警方單位接受、運用捐贈,和支援性社團、義務幹部互動的具體規範。
https://news.tvbs.com.tw/life/303167